English

私人侦探信得过吗?

1999-10-23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记者:李小荣

●编辑:王涓

●主持人:张绍刚

●嘉宾:王大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主持人:王老师,您先看一下大屏幕,您看穿白衣服这个人,注意一下他的行为,您觉得他是干什么的?

王大伟:是不是要偷拍什么东西,他的职业可能是业余爱好,偷拍点什么。

主持人:他的真实职业是一个私人侦探,正在进行他的私人调查,我们先来看一下记者从成都给我们带来的详细报道。

这里是四川省成都市,不久前在这个城市爆出新闻,一个只向法律和委托人负责,为委托人秘密提供各种调查服务的私人侦探队伍出没在成都的大街小巷。今天我们就跟随老魏去调查一起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查找一位不忠丈夫越轨行为的证据,这是一位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私营业主,我们权且叫他A老板,委托人正是他伤心欲绝的妻子。

成都市协力民事事务调查所魏武军:“民事案件主要是个人隐私这方面的情况比较多,第三者、包二奶,总的来说委托人大都是在社会上受到非常强大的压力,司法机关尚不能够给他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所以才找我们帮忙。”

按照A老板妻子提供的地址,老魏找到了这幢办公楼,确定他就在楼内办公后,老魏开始耐心地等待。经过从中午到下午的漫长等待,5点过后,下班的人流走出楼来,这时A老板也走了出来,老魏跟了上去。他会去哪呢?他会回家吗?这是谁在呼他?很快A老板走出了我们的视线,老魏开车追了上去。

魏武军:“好不容易找到了我们的目标——他的秘密住宅所在地,现在我们正前往他的秘密住所进行监视。”

1小时后,A老板上了这幢居民楼的第四层,这里不是他的家,老魏带我们爬上对面的楼顶,向楼内观望,对面屋内出现的情景正是A老板妻子最担心出现的一幕。那么,老魏又怎么解释自己的跟踪行为呢?

魏武军:“我们侵犯的所有隐私都是非法隐私,都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都是不道德的,应该谴责的,因为他那些隐私,都侵犯了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隐私。”

老魏了解到A老板常去的地方是一个机关宿舍院,他在那里租了房子,养了一位美丽的单身小姐,于是一个星期后的晚上,老魏等到窗前的灯熄,拨通了A老板妻子的电话。

魏武军:“你怕不怕让警方晓得这件事情?如果不采取这种方式我们就比较困难,只能取到他在路上、公共场所在一起的证据。”

得到A老板妻子的同意后,老魏拨通了110,并随后赶到派出所了解情况。

成都市青羊区青羊正街派出所:“女的坐在屋里,男的在洗澡。”

派出所认为这种情况属于道德范畴,将A老板放了,老魏却依据派出所的调查笔录向A老板的妻子打了结案报告。这回A老板的妻子可以向法庭要求离婚了,那么老魏当初为什么要成立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呢?

魏武军:“1982年底,我在深圳工作,看到《上海经济导报》报道上海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私人侦探事务所,就很想在成都也办一个,因为很小就非常崇拜福尔摩斯,而且在部队工作多年,受过各种磨练。”

老魏告诉记者,案件收费没有固定标准,完全凭双方协商,案件从接受委托、签订合约到最后结案、打结案报告有一套完整的程序。

魏武军:“我们对报告所陈述的一些事实的准确性负责,对它的数字和情节负完全责任。”

那么委托人的情形又都是怎样的呢?我们按照老魏卷宗中的地址,找到了这位委托人。照片上的小伙子正是委托人的儿子——一家保险公司的职员于5月21日被人在公司当众杀害,随后有人报了警。

成都市锦江区分局芷泉街派出所所长:“杀了两个人,一个是重伤,一个死了,手上拿了一把刀,当时我们就把他(凶手)抓到派出所来了。据我们调查了解,这个人有精神病的征兆,大概在5月26日经华西医科大学鉴定这个人确实有精神病。”

但是做父亲的却怎么也想不通,一张精神病司法鉴定让凶手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死者父亲刘代傅:“是难以接受吗?这一条命只这么一句话就没有了,我看了鉴定以后想,这个病历的真实情况是伪造的还是真实的?”

魏武军:“我接受刘先生的委托后,觉得什么可能都有,我还是建立在一个最基础的调查上,首先是他有没有精神病,我的调查就从这里开始,这就是凶手以前居住的小区,是一个单位宿舍,门卫大爷姓谭,谭师傅。”

门卫大爷谭师傅:“平常不发作没事,一发作起来就乱来,真发作的时候他看人眼睛是盯人的。”

魏武军:“我一提起这个话题,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插进来,完全是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我调查的这些情况应该是准确并且是真实的。”

记者:“那么,您对最后的调查结果满意吗?”

刘代傅:“我觉得还是比较真实,因为我从另外一方面证实了这件事情。”

老魏告诉记者,协力民事事务调查所已经经营了6年,那么它是否总是一帆风顺,它当初成立时的情形怎样呢?

记者:“那么您注册情况怎样呢?”

魏武军:“注册还是比较顺利的,当初成都市工商局个体科有个姓李的科长,他非常支持。”

那么当地警方又怎么看待私人侦探的调查行为呢?记者来到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公安局局长李健:“收集证据,规定我们公安机关的侦查员都必须两人以上,那么私人侦探收集的证据我看可能在法庭上是没效力的。”

那么成都人是怎么看待身边的私人侦探呢?

市民:“据说是公安局那儿有个天网寻人中心。”

记者:“那民间的私人侦探您知道有吗?”

市民:“不知道,没有。”

记者:“您有什么麻烦愿意找私人侦探解决吗?”

市民:“肯定愿意。”

记者:“为什么愿意呢?”

市民:“找私人侦探各方面信任些。”

记者了解到不仅在成都,近几年来北京、上海、沈阳等地也都出现了私家侦探,那么他的调查行为是否合法,他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呢?

主持人私人侦探在国内的一些大城市出现了,什么是私人侦探,就是一个人去侦察吗?

王大伟:提到私人侦探,我们首先映入脑海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形象,如果要是有一个定义的话,就是指国家刑事侦察主体以外的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所实施的调查行为,或者是刑事侦察行为,所谓国家刑事侦察主体,指的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安全机关和监狱。

主持人:在国外,私人侦探好像是一种很受欢迎的角色。

王大伟:人类历史有几千年、近万年的文明史,那么我们的警察是1829年,在英国出现的伦敦大都市警察。

主持人:现在也不过有170年。

王大伟:在这短短的170年之前,人类的警务行为和侦察权力是由谁来实施的呢?显然不是国家的侦察机关,那就是当时的社会和公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私人侦探可谓源远流长。据统计,英国现在有3000个私人侦探所,10000私人侦探在从业,美国私人侦探是按小时收费的,私人侦探在西方有个时髦的名词,叫富人的权利。

主持人:拿成都这家私人侦探所来说,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他的私人侦察行为,私人侦察出的证据最后是不是可以当作证据来使用?

王大伟: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我国有哪部法律承认私人侦探是合法的,同时我们也一定要承认,也没有发现任何一部法律说它不合法。这就是一个空缺的地方,一般说来,我们国家不允许私人侦探开业的,也不允许它存在,对它的批准也是相当谨慎的,根据我国《宪法》,我们的警察是国家机器,任何个人和私人企业如果未经授权,都不能够行使国家的权力,因为只有你代表了国家的意志,正确地体现了警察权,那么你的刑事侦察才能具有权威性和法律的强制性。

主持人:公安机关行使侦察权是代表国家意志,而且在侦察之前要经过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私人侦探的行为是以营利为自己的唯一目的,所以就根本谈不上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王大伟:还有一点重要的是,你有没有侦察权、谁赋予你侦察权的问题,那么侦察权是属于广义的警察权,警察权是代表国家意志的一种行为,私人侦探已经做了很多所谓的侦察,拿到了很多的结果,那么这些结果到底能不能成为法庭上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我觉得从法律上它没有依据,从实践中它不是科学的和准确的取证,不过可以为委托他的人提供一些信息来源和信息资源。

主持人:侦察行为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行为,不能把本事当作个人行为来使用。

王大伟:从实践上看,私人侦探也存在很大问题,比如西方,虽然已经发展了几百年,但弊病还是非常多的。首先一个问题,警匪一家,第二个问题就是培训难以把握,因为,我们个人要是从事刑事侦察技术,这是一门科学,那么你就要受到良好的大学教育,但是这些人往往做不到。

主持人: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要保护每一个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就是人格权中的一种,所以如果要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首先是违反了《宪法》,情节严重的可能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刚才我们看到了节目里面私人侦探的行为,所以我想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对他们进行某种程度上的限制,来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文字整理:云茹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